安全環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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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義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進一步展開來說,安全生產標準化是以計劃為基礎,以目標為引領,以排查治理隱患為核心和抓手,以監控重大危險源為重點,通過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及職業健康責任制,成立安全生產相關機構進行領導和組織統籌協調,落實資金保障安全投人,辨識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外部要求,制定并遵守合規、全面、適用的企業制度與員工操作規程,開展教育培訓及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素質與能力,建立具有企業特點的職業健康管理、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體系,規范以危險作業安全為主的各類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要求,人員、設備設施、工作環境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開展與崗位考核獎懲掛鉤的績效評定,并持續改進,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及預防為主的長效機制,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內涵
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現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強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系統化和法制化,強化風險管理和過程控制,注重績效管理和持續改進,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律,代表了現代安全管理的發展方向,是先進安全管理思想與我國傳統安全管理方法、企業具體實際的有機結合,有效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從而推動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安全生產標準化包含目標職責、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現場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事故查處、持續改進8個方面。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遵循“PDCA”動態管理理念,即實施“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要求企業結合自身的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系統,實現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基礎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有效運行;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三、重點內容與要求
1.目標職責
1)目標
各企業具體目標不盡相同,但應是合理、可實現的,其制定應滿足符合性原則、持續進步原則、三全原則、可測量原則等要求。
2)機構設置
企業應按照有關要求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并設置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配備相應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建立、健全從管理機構到基層班組的管理網絡,履行其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職責。
3)全員參與
應制定所有部門、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4)安全生產投入
2012年,財政部聯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 16號),明確了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標準和使用范圍。
5)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應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讓文化成為一種習慣。
6)安全生產信息化
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預測預警體系,為推動工作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撐和依據。
2.制度化管理
1)法規標準識別
企業應及時獲取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將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相關要求轉化為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2)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目標管理、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安全生產承諾、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信息化、“四新”(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設施)管理、文件、記錄和檔案管理、安全風險管理、隱患排查治理、職業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訓、班組安全活動、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設備設施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安全預測預警、安全生產獎懲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變更管理、個體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產報告、績效評定管理。
3)操作規程
崗位操作規程應包含對崗位的風險分析、評估與控制等內容,要結合崗位實際確保其適用性和針對性。
4)文檔管理
每年至少一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執行情況和適用情況的檢查與評估,應以評估報告形式呈現。
3.教育培訓
1)教育培訓管理
企業應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對崗位操作人員培訓;注意對相關方人員的分類管理,重點要突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內容。
2)人員教育培訓
強調對各類人員培訓的要求,特別是崗位人員要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職業危害防護技能,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方法,事故現場應忽處置措施。
4.現場管理
1)設備設施管理
企業應制定并嚴格執行檢維修管理制度,落實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對于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應落實“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風險分析、控制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行風險控制措施并進行監督檢查,檢維修后應進行安全確認。
2)作業安全
企業應建立至少包括危險區域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能源介質作業、高處作業、大型吊裝作業、交叉作業等危險作業在內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人員、許可范圍、審批程序、許可簽發人員等;應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的規定,結合生產實際,確定具體的危險場所,設置危險標志牌或警告標志牌,并嚴格管理其區域內的作業;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或有關設備上,設置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 2894)和《安全色》(GB 2893)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色。
3)職業健康
企業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要求開展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4)警示標志
應根據工作場所的安全風險特點,在有重大危險源、較大危險因素和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置明顯的、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5.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
1)安全風險管理
企業要建立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明確安全風險評估的目的、范圍、頻次、準則和工作程序等。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控制措施、個體防護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控制。
2)重大危險源辨識與管理
有關危險源的辨識,既要符合國家相關要求,還應包括企業內部確定的危險源,其中重大危險源應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等相關要求。
3)隱患排查和治理
企業應制定相應的檢查表,融入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要求,并以此作為隱患排查的主要依據。按照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事故隱患可以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賬,臺賬應反映隱患發現的時間、內容、存在的部位、等級、整改時限、責任人等相關內容。
4)預測預警
企業應運用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安全生產預測預警體系。
6.應急管理
1)應急準備
企業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應明確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或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包括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以及事故應急救援中的其他事項)、應急隊伍的建立與訓練、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與發布、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應急裝備與保障措施等內容;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好用、管用、有效、可操作的應急預案。
2)應急處置
發生事故后,企業應根據預案要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按照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并開展先期處置。
3)應急評估
企業應每年開展一次應急能力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改進意見。
7.事故管理
1)報告
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應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 6442)定期對事故、事件進行統計、分析。
2)調查和處理
企業應按照事故調查的要求開展事故調查,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3)管理
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在企業內部發生的事故應納入本企業事故管理,并建立事故檔案和管理臺賬。
8.持續改進
1)績效評定
企業每年至少應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自評,自評結果應形成正式文件,并作為年度安全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2)持續改進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評定結果要明確的事項包括系統運行效果,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缺陷、所采取的改進措施,統計技術、信息技術等在系統中的使用情況和效果,系統各種資源的使用效果,績效監測系統的適宜性以及結果的準確性,與相關方的關系等。應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評定結果,納入部門、所屬單位、員工年度安全績效考評。
安全生產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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